关于重申规范停车和限速慢行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部门:
校园内机动车辆出现随意停放、主干道车辆超速行驶等现象,造成停车秩序混乱,并引发多起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擦碰事件,严重影响了校园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。现就规范停车和限速慢行等有关事项重申如下:
1、机动车需停在车位内,禁止在通道及车库进出口停放车辆。
2、机动车辆经过校园出入口和校内各路口时,减速慢行,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。校门进出口限速5公里/小时,校内道路限速20公里/小时,严禁鸣号。
保卫处将进一步加强管理,对机动车辆违规停靠影响其他车辆行车安全的,保卫处采取相应措施并记录在案;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。
敬请广大教职员工予以支持配合,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,共同维护校园安全。
保卫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