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校区内助力车数量的日益增多,为减少事故的发生率,维护校园交通秩序,确保师生安全。拟对进出校园的助力车加强管理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一条 适用范围
适用于校园内通行的助力车使用人管理(师生员工、来访或施工等外来人员)。
第二条 助力车的定义
助力车定义为:充电两轮、三轮电瓶车等。
第三条 职责
助力车校内安全行驶和规范停放,禁止校区内大动率改装和无牌无证车辆通行,无证无牌车辆禁止进入校园,无证车辆禁止出校园(须凭相关证明方可出校门)。
第四条 校内人员规定
本校教职工和学生凭本人身份证明和车辆行车证明到保卫处登记、审核。通过审核后保卫处核发当年有效的《助力车出入证》,因毕业、调离等原因离开学校请将《助力车出入证》归还保卫处。如遗失补办的交纳工本制作费10元(保卫处登记集中交财务处)。
车辆使用人应将《助力车出入证》固定安装在车头显著位置。凭证车辆方可进出校园。
第五条 校外人员规定
来校访客、快递、外卖车辆入校必须在门岗进行登记,向门岗安保领取《临时助力车出入证》后方可进入校区(大动率改装和无牌无证车辆禁止入校),离校时须交还《临时助力车出入证》方可出校门。
第六条 校内行使规定
校区内助力车限速<
助力车应按规定的区域进行停放,严禁车辆进入楼道或地下车库。
违反规定又拒不配合的,将通报驾乘人所在院系。外卖、快递等校外车辆违规行驶、停放,由安保进行记录,并列入《不受欢迎人员名单》该驾乘人将禁止进入校园。
第七条 本规定于2015年5月11日起实施。
第八条 本规定由学校保卫处负责实施和解释。
bv1946伟德官网保卫处
2015年4月29日